不说了。 总之,鸦鸦是个完整的,全乎的。 而且,结局也圆满。 说到结局,其实往前,有好几处可以完结,大家都知道。 金子也有过心动,但最后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到了最后。 想厚颜用一句: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来形容。 说到始终。 那就要说到最初的想法,和最后的想法。 最初的想法,也就是开书的立意。 毕竟这不是金子写的第一本洪荒。 前面有石矶。 紧接着写洪荒,那该如何入手?就是一个问题了。 最后金子选了,和石矶截然不同的方向,从上往下写。 从洪荒源头开始,往下写。 也就是落笔的高度。 所以,吴天的是极高的。 是洪荒第一代生灵。 这就是他的跟脚。 所以也注定了他的观感不同。 因为能和他共情的人太少。 他总是站在高处,俯视天地。 所以,很少有人能和他共情。 这一点和石矶这个从底层爬上来的截然不同。 尤其是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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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人称我的名字叫赵成,16岁,住在湘南市清源中学一带,没有对象。我在清源高中读书,每天都要学习到晚上9才能回家。我不抽烟,不喝酒,晚上11点半睡,每天要睡足七个小时。睡前,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,然后练二十分钟的呼吸法,绝不把任何疲惫,留到第二天。第三人称黑暗降临,是谁肝爆自己,收集星火?!末劫之中,是谁锤爆敌人,拯救世界?!是他!是他!还是他!这是一个,比最遂古的血腥岁月,还要绝望千百倍的时代,万灵消亡。一切都在走向终点,一个个世界,无可挽回的死去。直到,救世主举着火走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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